当前位置:香烟网 > 烟草资讯 >

新野两男子无证收购倒卖香烟 非法经营被判刑处罚金

来源: 中国烟草网 手机版

       一直以来我国都实行的烟草专卖制度,即从事烟草经营零售活动,需要先取得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否则就涉嫌非法经营是违法行为。近日新野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涉案的吴某、罗某二人因无证照销售香烟各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各处罚金12000元。经过审理,被告人吴某、罗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中吴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零售商户王某处购进不同品牌的香烟,加价后倒卖给罗某等人。

       经查明,吴某非法购进的香烟总款项共计72501元。同时罗某又将从吴某处购得的香烟加价卖给薛某等人,罗某非法购进烟款总计62770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罗某认罪态度较好,各退缴违法所得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罗某二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香烟且金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二人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后,故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