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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非法流通的几种常见形式及危害探究

来源: 广东科技 手机版

        近年烤烟销售价格逐年增长,为烟区农民增收、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带动和推动作用。同时受经济利益驱使,烤烟非法流通愈演愈烈。

        烤烟是一类特殊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价格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但由于烤烟价格的逐年增长,部份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非法倒买倒卖烟叶,严重扰乱了烟叶的正常流通,对烟农、卷烟消费者、政府和烟草部门自身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目前常见烟叶非法流通具体形式

(1)将本地高等级烟叶贩卖出,将异地低次烟叶贩买进,充抵收购合同的数量。

(2)将外地烟叶或本辖区不予收购的烟叶混杂在合同面积的烟叶内,造成辖区产量的异常。

(3)将不予收购的烟叶贩卖给地下制假窝点。

(4)将烟叶制成烟丝在集贸市场贩卖,主要消费对象是收入低、年龄大的农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