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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来了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怎么算

来源: 至诚财经网 手机版

近日,“个税年度汇算来了”这一话题引发热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自2021年3月1日起办理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如何计算纳税年度汇算?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个税年度汇算来了具体怎么算?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

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如何退税/补缴?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得出结果为正数(如“1350”),则需要补缴相应数额(1350元)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如“-1350”),则可得到相应数额(1350元)的退税。

随后,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三、哪些人可以不办?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四、哪些人要办?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五、个人年度汇算怎么办理?

第一步: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打开App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注:3月1日起,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开始,目前可先进行准备。

第三步:“查看”已填报信息或“去填报”相关项目,之后,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六、你是退税还是补缴?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于办理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2、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查询本人2020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3、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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