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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呼吁尽快修改卷烟包装规定 削弱消费者对卷烟依赖

来源: 北京晚报 手机版
       为了实现控烟的目的,国外很多国家要求香烟包装必须采用警示语图案,如发黄发黑的牙齿,发黑的肺部、畸形幼婴等等。而早已加入了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中国,却迟迟未实现自己承诺:在2009年1月9日前更新境内销售烟草制品包装的警示图案。而是继续采用“不醒目”、“能藏就藏”的方式来弱化警示作用,对此北京消协呼吁尽快修改卷烟包装规定,让警示图片早日出现在香烟包装盒上。
       长期以来,国内的烟草企业在烟草包装上并未尽到详尽警示义务,甚至偷换概念模糊本应在烟草包装上明示的危害信息。多数烟草企业在控烟活动中向最低标准看齐,对烟草制品包装做不同设计,规避对消费者应尽的警示义务。
       对此很多烟企给予的解释是,增加令人恶心的警示图片信息,会对其原有产品包装上印制的部分国内名胜古迹及具有特殊意义的场所造成消费者的不良情绪,会与现实中建筑物本身的文化内涵相去甚远。
        但这些烟草企业,在向国外一些控烟政策严厉的国家出口其烟草制品时,却在产品上印制了相关警示图片信息,以达到符合当地法规政策销售其产品的目的。
        为此市消协大力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修改对烟草制品包装的相关管理规定,明确产品包装的“图片警示信息”,在烟草制品外包装印制与国际通用的吸烟危害导致严重后果的图片警示信息,增强警示文字的显著度,禁止企业偷换概念,减少警示语范围,从而以降低烟草制品的诱惑力,从源头削弱消费者对烟草制品的需求和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