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香烟网 > 烟草资讯 >

广西拟开展向未成年人售烟罚款 专家指出要从多方面入手

来源: 广西新闻网 手机版

       近来广西正在对2005年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其中明确了香烟回收、网店卖烟等无证经营烟草违法行为,但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向未成年人售烟将被罚,最高罚款50元”的相关规定。其实近年来未成年吸烟现象非常多见,其比例也是逐年增长,所以广西出台相关规定自然无可厚非。但大多市民却表示,50元以下的处罚会不会没什么作用。

       就在两天前,记者走访了东葛路、燕子岭路以及科园大道等路段的烟店,发现大多数烟店在明显位置都放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志,不过部分烟店却是不看买家年龄,只要顾客给钱就卖烟。在南宁19中附近的一家烟店,记者看到一名十三四岁的男孩进店,掏出1元钱向老板买了两支散烟。老板从已拆封的紫云烟盒里抽出两支,递给男孩。男孩接过烟,向老板借了火机当场就抽起来。

       店主发现记者在拍,忙解释道:自己是不卖散烟的,这包紫云是昨天拆开自己抽的。但学生常以这样的方式来找自己买,自己也就卖过几回。店铺老板告诉记者,这些学生之所以这样买烟,一是父母给的零花钱不多;二是怕买一包抽不完,回家被父母发现。

       而位于科园大道的一家烟店店主则告诉记者,自己一般是不卖烟给中学生的,但如果对方说是帮父母来买烟的,自己也是不好拒绝的。

       为了控制青少年吸烟现象,广西烟草专卖局拟在新修订管理条例中,新增烟草零售商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规定。除了须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外,对于未在经营场所摆放烟草零售许可证,以及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烟草局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改正的,将处于最高50元的罚款。

       而对于罚款的规定,大多数市民皆表示,处罚太低不能形成威慑作用。此外还建议在各烟店中安装摄像镜头,否则卖烟给未成年人的行为抓不了现行…

       针对此,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睿认为,在修订法规的同时,应采取多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加以控制:比如采取出示身份证购烟、发动群众监督举报、查实后加大处罚力度以及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主动执法,循序渐进地推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