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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延续申请指南(条件资料)

来源: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手机版

   深圳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指南

    一、 基本条件

    1. 有与住所想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2. 不具有《深圳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负面清单》规定的情形;

    3.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需提交或审核的具体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1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委托代理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经营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自有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并附业主房产证明、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证明、业主授权使用证明及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深圳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指南

    一、 基本条件

    1. 持证人应当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二、 需提交或审核的具体材料

    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表》1份;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委托代理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经营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自有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并附业主房产证明、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证明、业主授权使用证明及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 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