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香烟网 > 烟草资讯 >

零售客户地址变更需重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来源: 国家烟草局 手机版

       证址不符,是各地烟草专卖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所谓证址不符,是指零售商户实际经营地址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地址不一致。在现实监管中,部分零售户会因为拆迁、租约到期等原因,而搬迁到其他地址经营,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忙没时间的问题,而未重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广东河源的零售商户张先生,因租约到期将烟酒店搬迁到南山大道27号,因为没有重新申办烟草专卖证,而被连平县局给予停业处理,停止对其供货。

法律依据: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烟草证的经营主体和经营地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此张某的烟酒店在搬迁后,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而未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则不合法。故对其做出停业,停止供货处理。

       此外,如果零售商户在经营中,出现以下情形则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

1.企业(字号)名称发生改变的;

2.经营地址的门牌号或地址名称发生变化,但地址本身没有变化的;

3.持证人姓名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发生变化的;

4.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改变,但企业类型未发生改变的。

       综上,烟草零售户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有上述情况的,建议依法申请烟草证变更或重新申办烟草证,以免影响正常的零售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