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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破获一起制售假烟案件 涉案金额逾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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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春警方成功打掉一制售假烟团伙,缴获成品卷烟约216万支,涉案金额逾1800万元,假烟团伙闻风转移藏深山,下面便是具体的案情经过。

一、案情经过

今年6月5日,阳春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省公安厅移交的一条案件线索:在阳春境内有一个组织严密的团伙涉嫌制售假烟。

专案组循线侦查,基本掌握了该团伙位于春湾镇的生产窝点。然而正当警方展开进一步侦查时,狡猾的犯罪分子竟把窝点转移了。办案民警说,幸运的是专案组敏锐察觉到,该团伙的作案车辆还在阳春境内频繁活动,似乎正在找寻新的制假点。作案车辆是案件的突破口

专案组决定用“以车找人”的方法进行破案攻坚。这是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市面上随处可见,引人注意的是:该车车厢上喷涂的车牌号和悬挂的车牌号不一致。春湾的窝点弃用后,这辆车就频繁出现在潭水镇、马水镇和永宁镇等地。

“这伙人的警觉性高,一闻有风吹草动,就立即改变行车路线,团伙成员也四散逃匿。”专案组经过一段时间秘密侦查,将重点放在了位于偏远山区的永宁镇。窝点似狡兔设三窟幕后老板异地操控

二、犯罪人员分工明确

从阳春城区到永宁镇要经过一道蜿蜒曲折的山路,镇上人员稀少,有外来人或车进镇,很容易引起犯罪分子的警觉,专案组经常更换不同民警,乔装成观光旅客进入小镇侦查。不久后,侦查民警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7月11日这辆白色货车装运竹子频繁出现在永宁镇一家水厂。进入水厂后,货车并不停留,而是继续沿着旁边的小路一直往深山里开。专案组由此判断,该团伙可能准备在永宁镇搭建新的生产窝点。结合前期收集的线索,借助智慧新警务系统,专案组逐渐确定了该团伙的窝点、人员架构以及活动规律。层级严密、分工明确、涉案人员众多。

这是一个层级严密、分工明确,涉及人员众多的制售假烟犯罪团伙。该团伙幕后老板李某某、张某某藏身广州遥控指挥,阳春地区的总负责人叫赖某某,管理杨某某等4个制烟师傅、方某某等3个货车司机,而阳春籍的陆某则作为中介人,负责寻找窝点、租赁仓库和招聘工人等。为了逃避警方侦查,该团伙将仓库分别设在三个不同乡镇,分别为堆放原料的潭水仓库,存放配料的永宁仓库,还有用于中转的马水仓库,每个仓库都安排一人专门负责。

制作、中转、运输,步步换人换车,每天早上司机方某某驾驶货车从潭水仓库出发,将原料运到永宁镇深山的生产窝点。中午和下午则从生产窝点运送成品到马水仓库的中转站。晚上装满了成品的另一辆大货车就会从中转站出发,把货运往广州。

三、反侦察能力较强

侦查民警深知这伙人的反侦查意识强,货车每到仓库或生产点都会稍作停留,观察周围环境后才做下一步动作。大货车运送成品去广州时,还有人提前到高速路口探路。而位于永宁镇深山里的生产窝点,更是沿路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安排了专人站岗望哨。

犯罪分子在道路两侧隐蔽处安装的监控摄像。7月19日,趁着这伙人刚新建窝点,警惕性较低的时候,专案组决定收网。在市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下,专案组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共出动130多名警力,分15路对位于广州市区和阳春市春城镇、永宁镇、潭水镇、马水镇多个涉案地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

四、收网行动开始

本次行动共捣毁假烟生产、仓储窝点共6个,抓获了老板李某某(男,48岁,福建人)、张某某(男,38岁,普宁人)、生产负责人赖某某(男,35岁,福建人)、仓库管理人罗某某(男,39岁,普宁人)、制烟师傅杨某某(男,47岁,湖北人)、中介陆某(男,32岁,阳春人)、货车司机方某某(男,49岁,湖南人)等犯罪嫌疑人28名。

缴获大型卷烟机1台、大型接装机1台、大型发电机1台,水松纸2561公斤、卷烟纸1038公斤、滤嘴棒255万支、白乳胶764公斤、包装箱1000多个,成品卷烟约216万支、烟丝47吨以及半成品卷烟等涉案物品一大批,初步估计涉案金额逾1800万元。

五、法律规定

假冒伪劣香烟因生产不受监管,生产者或会添加重金属等更多的有毒成分,而且消费者将无法追溯到合法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生产销售伪劣假冒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在我国经营烟草需要先取得烟草的经营资格,未取得资格从事烟草经营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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