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香烟网 > 烟草资讯 >

大学男生为赚零花钱 利用微商倒卖香烟被判刑

来源: 中国烟草网 手机版

       现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消费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买到自己心仪的物品。当然对应的也就存在经营各种商品的卖家,大至家具家电,小至针线牙签,都可以在网上找到相应的卖家。但什么东西可以卖,什么东西不该卖,作为卖家心里一定要有数。因为经营有些专卖品,如卷烟就需要先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如果未取得烟草证,而从事销售、经营烟草制品活动,就会触犯相关法律,而被追责甚至判刑。      

       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梅州男子李某,利用大学闲暇时间做起了微商,本打算赚点零花钱,却因非法经营烟草而触犯了法律。日前,梅江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原来李某在大学期间偶然在朋友圈发现有人发布香烟广告,想着赚点零花钱的李某,就这样做起了微商,通过QQ、微信等渠道,兼职倒卖卷烟。

       直至2015年2月被警方抓捕,李某在未取得烟草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和QQ发布香烟广告,利用支付宝结算和快递接发货的方式非法倒卖卷烟制品,非法经营销售额共计人民币185767元。

       经过审理,梅江法院认为,李某其行为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