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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广告已穿上文化衫 要加强新媒体烟草广告监管

来源: 和讯 手机版

       现实生活中,广告无处不在。用的纸,穿的衣,各式的赞助活动无不充斥着广告,其中有一类广告尤其让人揪心,那就是烟草企业的广告。虽然从1994年起,国家就制定了相应的广告法,对烟草企业打广告有着明文限定。但烟草广告并未销声匿迹,而只是转换了渠道,改穿上各式“文化衫”,微信、微博、微小说等新媒体渠道,密集渗透进我们的生活。

       而且这类新媒体广告,相对于传统广告渠道,具有成本低、裂变式传播等优势,这也是烟草企业将其视为广告传播新渠道的原因所在。就拿目前年轻人纷纷喜欢玩的微博来说,仅仅在新浪微博上,烟企官方微博就不下10个。而在微信上,笔者以“烟草”作为关键字查找,也发现40余个烟草营销账号。就连青年中颇为流行的微电影同样也不能幸免。

       对于烟草企业纷纷转战新媒体的情况,南京工商局张处长则表示,主要还是源于近几年所兴起的新媒体,属于烟草广告的法律盲区,在广告法中并未述及明确的监管办法。于是烟企纷纷效仿,意图通过新媒体培养、争夺潜在的烟民。据近期的中国控烟报告数据显示,近年来烟草企业已将直接或变相广告,植入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之中,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对此张所长和业内人士均表示,“烟草广告监管不能留盲区,要及时修改《广告法》,以加强对新媒体烟草广告的监管。同时要严打擦边球、软广告,真正杜绝烟草广告,还青少年一片网络净土。”